水利电力
农网改造中,对属于私人建立的电力设施是否应该进行赔偿?
农网改造中,对属于私人建立的电力设施是否应该进行赔偿? 您好:
上世纪90年代初,为解决农民当地照明问题,本人父亲贷款及自筹资金3万余元,建立了近2公里高压(380伏)线路(包含变压器等)设备,解决了当地近6个生产队照明问题和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问题
。所有电力设备均在当地公证处进行了公正,产权为本人父亲所有。目前,当地供电部门进行农网改造,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开始进行立电线杆等改造措施,家人不熟悉农网改造及相关政策,特咨询以下问题:
一、本人父亲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解决百姓照明问题,理应为政府解决百姓民生问题之职责,因为当时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较落后,政府无财力解决百姓照明问题,本人父亲在自筹资金的情况下,为百姓解决
了近15年的照明问题,为政府节约了资金,代帮政府为百姓做出了贡献。当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了,政府或电力部门是否应为此类行为做出合理补偿?
二、电力部门改造时,还在我父亲当时建立的线路设备进行,包括在父亲的土地和当年修建的变压台及相关设施上安装设备,我父亲以前修建的旧设备归谁处理,现在改造后设备产权属于谁?当前改造占用土地及损失是否应该赔偿?
三、国家在我父亲当年建的变压台及相关设施上安装设备,是否应该支付使用费?标准为多少?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qfalv……(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6-01-16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