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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我有个法制上的问题想问问您,就是在12月31号之前
刘律师,您好!我有个法制上的问题想问问您,就是在12月31号之前 刘律师,您好!我有个法制上的问题想问问您,就是在12月31号之前。我们省,市搞的吸毒收戒的事情。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我爱人叫郭军,她在12月15号晚上帮我去我的朋友家里拿了一小包毒品。结果是在回来的时候被公安局的人截住并且带走了,当晚就没有回来,到第二天下午给我打电话说。她已经被带到了开封的通许县,并且当时通许警方告诉我说她涉嫌一个盗窃案,问问她一些问题后就让她回来的。之后我打电话再也没接通过,就这样在没任何消息的情况下过了5-6天,我收到了一封通许县城关派出所给我的一封挂号信,信中是通许县公安局对我爱人郭军的治安处罚通知书,通知书是决定对郭军进行强制革离戒毒两年的决定,对此,我感到很不公平,不公正,首先是我爱人以前没有任何前科,也没有接受过社区戒毒和强制戒毒的处罚。怎么通许县的警方便把她给强制戒毒两年了,她从来就没有去过通许县。也不认识任何通许县的人,可是怎么就从平顶山给带到通许的呢?这些都是我所不明白的地方,我想请刘律师帮帮我,我怎么做才能够让通许县的警方给我个说法,难道通许县的警方用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我怎么做才能够为我爱人进行合法的行政复议或者是起诉通许县警方是如何办理的此案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6-01-16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