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共有房产协议
婚前共有房产协议 请各位律师看看我们的婚前协议是否可以,另外,需要公证吗?
共有房产协议
女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男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为结婚安家为目的,共同出资购置位于 号房产,面积 平方米。双方就购房涉及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由于甲方户籍不在本市,为省却购房及按揭贷款中的麻烦手续、争取较优惠的贷款利率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出面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以及银行《抵押借款合同 》并办理相关购房事宜,在按揭阶段房地产权证上暂时署乙方一人姓名。
二、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出资 万元占比例50%、乙方出资 万元占比例50%),双方由乙方作为购房代表支付。
三、由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公积金贷款人民币 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二十五年,该借款为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由乙方公积金账户支付,如在按揭过程中出现公积金无法支付的情况,则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还贷义务。
(备注: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四、甲乙双方所购 号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故甲乙双方不得私自未经对方允许出售房屋,转让所有部分。所有对房屋的处置行为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承认。
五、甲乙双方领取结婚证、还清贷款后应尽快将甲方姓名依法添加到房地产权证上。
六、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
七、 双方经慎重考虑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婚前房产(北京)
提问时间:2011-08-25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