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本人姓相,我老婆于2015年11月26日,在江阴南闸剖腹产生孩子,手术过程中,出现生命危险,南闸医院
本人姓相,我老婆于2015年11月26日,在江阴南闸剖腹产生孩子,手术过程中,出现生命危险,南闸医院 本人姓相,我老婆于2015年11月26日,在江阴南闸剖腹产生孩子,手术过程中,出现生命危险,南闸医院请人民医院医生来抢救,并要求家属签订子宫切除手术。后转到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三天才脱离生命危险!当初在南闸医院交了4500元住院押金,600医药费。现在南闸医院竟然还要求我们再交16000元,否则不给出生证。在人民医院我们已花掉13700元。南闸医院竟说这不是意外,不交就不给出生证。向卫生局求助,卫生局先推脱不管,要我找其它途径。南医院院长说就是人死了也不算意外,医院内部调解员说,卫生局是他们老子,你找子生局也没用。找卫生局还真的不管用,我该如何维权?众有责任善良的律师,谁愿意帮帮我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6161903(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01-16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