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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离婚后同居的二人签名的欠条如何主张

离婚后同居的二人签名的欠条如何主张 女方写了“欠条、今欠到人民币”、住址、手机、姓名。
男方写了金额、时间(2010年10月2日)、手机、姓名。现在他们俩又分开了。我是男方的哥哥,该如何主张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CH8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8-25 11:2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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