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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山古镇接手一家纸箱厂,转让价23.8万,已交定金2万。有口头协议转厂各项事宜

我在中山古镇接手一家纸箱厂,转让价23.8万,已交定金2万。有口头协议转厂各项事宜 我在中山古镇接手一家纸箱厂,转让价23.8万,已交定金2万。有口头协议转厂各项事宜,包括生产设备,办公用品,货车一辆,租房押金4.5万。先转让方不承认4.5万押金包括在其内。定金收条上只写了厂房及设备转让押金,如接收方毁约定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毁约,则三倍定金返还接收方。现在转让方不准备转让。请问这是哪一方违约。接收方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01-15 14: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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