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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后丈夫有精神病,六年分居,可否离婚?

婚后丈夫有精神病,六年分居,可否离婚? 婚后三年丈夫查出患有精神病,女方被逼离家出走六年,现有一女孩14岁,于女方抚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现女方迫于精神生活压力向法院提出离婚,如今女方不在,全权受托父母提出离婚。提问:八月十号已提出上诉大约需要多长时间开庭?父母可以代理吗?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办呢?男方索要赔偿5万,女方不同意是否可以?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DV6915(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8-24 16:1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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