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我这种行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吗?
请问我这种行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吗? 你们好,有点问题想要你们帮忙,不知道耽误不耽误你的时间,我的情况是这样,我和朋友一起在KIV包厢里唱歌,有一个陌生人去了我们的包厢,我们没有人认识他,他在包厢里又喝酒又唱歌,而我问他是谁,我们发生了争执,他先揣了我一脚,而我打可他,经坚定,他是轻微伤,我们这边也有人被他拿空酒瓶咂伤,我们这边报警,派出所来了,而我躲了起来,,我这种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不是,应该承担怎样的惩罚,现在对方要起诉,我们是否需要法医鉴定。谢谢,请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0434(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1-08-24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