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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事故

咨询事故 2011年8月18日下午5:30左右,在延庆观东30米处交通路口,我爱人骑一辆电动车被一骑电动车女子撞倒在地,当时该女子态度比较好,说要给人送医院救治,自己没带钱,等家里人来送钱。我爱人和我(我接电话过来的)不想把事情闹大,感觉女子有诚意,就没有报警。一个多小时后,该女子家人开车过来,说给100元钱让我们自己到淮河医院拍片,我不同意,要求到医院去检查,随后发生争吵。对方没有诚意,我们报了警,警察将我爱人和该女子带上警车作笔录。后来我得知,该女子到交警队后跑了。这让我们很气愤。我想向你咨询一下,该项如何处理这件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fS4775(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1-08-2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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