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律师好,我2011年初签订的协议买了套上海闵行区的房子,协议写的2011年7月交房并迁出户口,没有写
律师好,我2011年初签订的协议买了套上海闵行区的房子,协议写的2011年7月交房并迁出户口,没有写 律师好,我2011年初签订的协议买了套上海闵行区的房子,协议写的2011年7月交房并迁出户口,没有写违约金。上家说小孩上学晚两个月迁出户口我就同意了。
后面因工作原因我一直出差在外,此事就未再关注。直到今年政策满2年可以上市交易免营业税。我就打算去卖房子,结果发现上家的户口到现在没迁出。
2015年8月底我打电话给他,他说在外地小孩的外婆家,9月初开学会回上海,并且说1个月内会迁出。于是我打算卖房子,并于9月22日签订了买卖合同
,因房子有户口,就和我的买家签订了补充协议说10月底会迁出原有户口,否则我赔偿我的下家中介费和定金2万元,共计50600元。
为防止意外我10月3日找到了我的上家和他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我的上家 乙方:我
《因甲方自2011年7月至今尚未迁出XXX路XXX弄XXX号XXX室户口,特签订此协议。甲方应于2015年10月17日前迁出户口,
如未迁出愿承担其户口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
但是直到10月31日我的上家还是没迁出户口导致我违约,我赔偿了我的下家50600元。
因我的主要目标是让其迁出户口,经协商我2015年11月7日又和他签了份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我的上家 乙方:我
《因甲方自2011年7月至今尚未迁出XXX路XXX弄XXX号XXX室户口,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此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应于2015年11月18日前迁出其户口,如未及时迁出户口愿承担甲方户口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应于2015年11月18日前迁出其户口,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原成交总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二十日,则乙方有权起诉甲方,
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原成交总房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
但是直到今天还是没有迁出户口,我该怎么办。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1、我可以起诉他赔偿哪些金额
2、第二份协议,每逾期1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我可以选择按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吗(即2015年11月18日至打官司时一段时间比如今天12月25日,38天的违约金)?
后面过段时间如果他还没迁出,我是否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比如到了2016年4月1日,我是否又可以起诉他要求他支付这段时间的违约金)?
即分时间段多次打官司起诉他要要求按日赔偿吗?还是只能要求一次性赔偿?
3、如果我2016年打算出售,因户口带来的降价是否可以向我的上家索赔。
4、如果法院判决时还未迁出户口,过段时间还需要再次起诉他才能判决新的时间段的违约金吗?还是只需要一次起诉,后面申请执行就可以了。
5、10月3日签第一份协议的时候我没告诉他我卖房子的事情,对判决有影响吗?
6、立案后一般多久缴纳诉讼费?这个事情如果诉讼大概要多久能审理完?适合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82110030(上海)
提问时间:2016-01-14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