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男的知道女的喜欢他,但没在一起,然后多次用各种理由说急用钱前前后后大概十万
是不是诈骗 要看是不是以占有为上的 虚构事实 或者隐瞒事实 来骗取钱财 我的补充: 2016-01-14 11:40
占有为目的
不知道你所代表的是哪一方?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有写借条且有还款的话不属于诈骗
不属于诈骗。
不属于诈骗。
比较难界定是诈骗
这种情况难以认定为诈骗。
把钱全部还完就解决了
他们写了收据,成立了债务关系,不构成诈骗。 我的补充: 2016-01-14 12:13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男方确实主观上是以诈骗为目的,则可能构成诈骗。这个比较难以认定。
如果是借钱,应当还钱。不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