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我曾经参加过分房,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了,现在单位每次统计无房户分房都说我曾经参加过分房
这是可以向单位说明清楚的
你是享受过单位的福利的,离婚时房子给了对方,对方对你肯定也有补偿,或者你该补偿对方的没补偿,实际上你的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失,单位的作法没有问题。
因为您已经参与过分房了,所以单位的做法并无过错,可以与单位协商
单位可以不再给你分房,因为对应的福利被你自己处分了。只能和单位协商有条件的情况下再为你分配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