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广告宣传

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租赁给其他人是否违法?

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租赁给其他人是否违法? 我公司于2015年5月份与一装饰公司签订某小区的电梯轿厢广告合同,并盖有该公司公章,(我公司当时去找物业租赁轿厢广告位,物业公司告知去找某装饰公司,于是便找到上述装饰公司)租赁期限为3年(现不满一年),3年租金在签合同时已一次性全部付清。现物业又将轿厢又租给其它人。我们现在无法使用电梯广告位。我公司找装饰公司协商,对方耍起无赖,我们该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325……(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6-01-13 09: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