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产权的房子,由于家庭矛盾安置房写了母亲的名字,10多年后母亲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还给了我,现在起诉我归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本案中,涉及房屋产权问题,您当时的安置房的相关协议或者证据是否存在;
其次,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属于不动产,如果登记在您母亲名下,原则系归您母亲所有,所以,您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该房屋实际的所有权人是您。
再次,建议您跟母亲沟通,核实具体原因,并跟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以此主张您是该房屋所有权人。再者,看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当时您母亲想要过户给您的证据材料。
最后,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您,那么法院很可能根据登记情况认定房屋所有权问题,所以,积极跟法院和母亲沟通,看能否撤诉。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如果当时以买卖方式过户,但你未实际支付购房款,很可能需要支付。
这种情况,与你母亲联系查明起诉原因,再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这还真不好办,聘请律师帮你看看,研究一下。
你好!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在房产已经过户到你名下,那么无相反的证据情况,你享有产权。
其次,你将你母亲的房产无偿过户到你名下,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你确实侵犯了你母亲的财产权。
再者,关于证据问题,根据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母亲要证明其主张,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因你母亲与你是自然血亲关系,建议你通过和解解决。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您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解除。
那么,你具体是要解决什么问题呢?因为,你只是说了案情,并没有提出要解决的问题。
你好
1、你的房子原来是什么性质?是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城市的有房产证的老房子?
2、你母亲现在是什么态度?你母亲对于房子的看法是怎样的?
1、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也有证据证明,你母亲起诉也没有胜算的;2、你应该收集1998年拆迁时房产属于你所有的证据(包括原来的房产登记或者公房承租登记情况、拆迁材料、邻居、房管、等等证据和证明),向法庭提交,证明房产就是属于你的;3、如果没有上述证据,你就主张2013年母亲以买卖形式把“房产赠与给你了”已经过户,不能反悔。4、建议你聘请律师帮助出庭帮助处理。
答:围绕你的主张举证,证明原来房子就是你的。
如果当初你是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产权登记的是你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归你。你的母亲可能因为某些原因现在讲你起诉到法院,要求你归还买卖的全部房款,你的母亲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和她之间存在这种买卖关系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