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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邻居,有点纠纷,只是理论。派出所提供的视频可以证明,但是对方的朋友
我和邻居,有点纠纷,只是理论。派出所提供的视频可以证明,但是对方的朋友 我和邻居,有点纠纷,只是理论。派出所提供的视频可以证明,但是对方的朋友。却先拿起铁掀连续的砸到我的头部,接着其它四人一起围着我,拿砖头打我。我在无奈下挣脱手抢到砖头打了他一下,结果他是轻伤。法庭上审判长弃事实而不问,拿辨护而不理,在我反应的问题,都沒有调查合实的情况下。威胁我叫认罪,口口声声说再狡辩,就把你抓起来!请问审判长,是个什么行为,在法律上公平正义吗?是不是有伤就可以掩盖他犯罪的事实,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在抑制犯罪还是纵容犯罪,!这个问题我该到那反应,求帮助谢谢您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6-01-11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