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带儿子(十岁)在机动车道与机动车发生擦碰,儿子左脚骨折,交警判机动车无责,只赔偿百分之十
医疗费1000,伤残赔偿11000,财产损失100。
鉴定伤势后聘请律师计算
百分之十只是机动车方的最低责任,,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义务,不属于医疗费或者其他费用,因为医疗费好多时候都不值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