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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咨询

维权咨询 我是一名部队转业干部,1999年因为揭发单位领导违纪,被单位定位:“精神病”。我一直“上访”和上告了13年。现在武汉市硚口区法院通过“武汉市司法鉴定”我“无精神病”,“完全行为能力”,并责令单位安排工作。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护我“被精神病”13年的工资和精神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wz_k(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8-21 16: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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