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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事宜

离婚事宜 你好,我有一些离婚方面的问题想你咨询一下:
我和我丈夫离婚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双方婚后有一套自建房,房屋产权归儿子所有,暂时归男方管理居住,所得收入归男方用于抚养孩子所需,南方不得转卖房屋,女方有权居住,2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现在他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改为我照顾孩子,是否要变更抚养权?

  在协议中我们双方对房子的分配权益是不是相等?
  房子暂归男方管理居住,所得收入归男方用于抚养孩子所需,但是现在我在照顾孩子,我是否有权使用该房屋的所得收入?如果他再婚,是否会影响到“房屋所有权归儿子所有”的权益?这份协议是否公平?我们是否可以就这个协议进行修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红红(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8-21 14:1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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