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男朋友与前妻的女儿,他前妻未尽抚养义务。
关于男朋友与前妻的女儿,他前妻未尽抚养义务。 我男朋友与前妻有个女儿,虽然他们并未办结婚证,但是婚姻之实还是存在的。他前妻于小孩两岁左右离开,小孩一直由男方父母抚养至今已4岁。我认识男朋友后,由于我不想当后妈,要求 男方家把孩子送给孩子亲妈抚养,男方支付应尽的抚养费,可以这样要求吗? 或者是孩子继续在男方家,但是要求孩子亲妈每月支付抚养费,这样合法吗?因为孩子在一岁左右生病花了很多钱,孩子亲妈也是一分钱都没有拿出过,这样是违法的吧,因为她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抚养义务。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呢?请帮帮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li……(上海)
提问时间:2016-01-11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