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房屋押金问题

房屋押金问题 您好!我们和出租方的合同签至今年年底,现在我们要换办公场所,提前提出不再租赁的要求。但现在因为我们之前签订的合同里有那么两条规定:1、押金待合同终止且办理完有关手续后,由出租方退还给承租方。2、合同有效期间,若需提前解除关系,双方需提前两个月提出,若承租方违约,需补还出租方两个月的房租。若出租方违约,则押金将不予以退还。问:我是8月初提出来的,合同是签到今年年底。我的押金能退吗?提前说而合同没到期是否都算违约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Ru2076(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08-21 11:5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