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在蚌埠淮山区政府对面买了一套由政府开发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5
你好,我在蚌埠淮山区政府对面买了一套由政府开发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5 你好,我在蚌埠淮山区政府对面买了一套由政府开发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5.12.30号交房 2016.1.7号收到通知去拿房,到了以后发现房子水电还未正式通上,只有工用临时用电,其他两书也没有,消防栓在房门口,虽然门可以关上但是非常近非常碍事,而且作为商品房既然公共面积一点装饰没有,所有消防管道都是暴露在外面,进口处只是白墙,顶上也全是管道。我花了57万买这样的房子,我要开发商整改,他们说合同没有写一定要搞这些,我们现在有几十户业主欲哭无门,请问我们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6-01-10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