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女方患有精神病,能否退回高额的彩礼
你好,结婚证领了没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中第三款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章第八条列出了三种: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可见精神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因此 你可确认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自始无法律效力,可要求全部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