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一九七四年到鎮政府工作,当时领导答应先工作随后解决编制和招干,由于领导调动政府长期不予招工招干

我一九七四年到鎮政府工作,当时领导答应先工作随后解决编制和招干,由于领导调动政府长期不予招工招干 我一九七四年到鎮政府工作,当时领导答应先工作随后解决编制和招干,由于领导调动政府长期不予招工招干。直到二00五年经法院协调政府才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政府不按宁劳社发(2005)79号文件补签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合同签订后县镇领导说没编制,每月发七百元工资让在家病休,到六十岁办退休。2012年办退休政府不予计算工龄,不解决医疗待遇,上访上级政府县长说依法起诉,法院又依《信访条例》驳回起诉。请问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6-01-08 19: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