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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学校寝室被他人偷盗价值三元的物品,经同学举报,也经其本人承认确实偷盗本人财物

本人于学校寝室被他人偷盗价值三元的物品,经同学举报,也经其本人承认确实偷盗本人财物 本人于学校寝室被他人偷盗价值三元的物品,经同学举报,也经其本人承认确实偷盗本人财物,我向其索赔,他非但不赔偿,反而先是用语言侮辱本人,再而向本人投掷坚硬物,一次为吃剩的鸡翅骨,一次为半瓶水,并且对本人进行了一次肉体上的击打,双方均满18岁,请问我该采取什么手段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1-08 16: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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