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对方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不是自己单位产权的住房?

离婚后对方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不是自己单位产权的住房? 离婚后房屋判给女方和孩子居住,离婚时因为是公房所以没法写在法院判决上,但是有附加协议写明,因为是公房一直过不了户,现在男方单位要收回房条,但房屋产权并不是男方单位,男方单位有资格收房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n0928(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6-01-08 16:1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 东莞

于洋律师

广东 广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 广州

周文斌律师

广东 深圳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河源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已帮助 782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已帮助 243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已帮助 80931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河源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