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夫妻借条法律有效吗
夫妻借条法律有效吗 借 条
本人“陆**”向“杜**”借款两万壹千元整,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详细地址),原本承诺2006年10月份还清,现协商续借,延期至2006年12月8号之前还清,如到期未还,此借条自动续借生效,并加付滞纳金每月60元。
此据。
陆**
2006.10.09(原借条日期200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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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朋友,请问以上借条能产生效力吗?
事件背景在此说明一下:
陆某和杜某2002年确立恋爱关系
2004年在杭州登记结婚
2006年7月份共同买房,2006.10月份举行婚礼,同年12月生下女儿。
怀孕期间男方就与公司里某女关系密切,很少回家.
而生产后妻子身体不好,男方却不予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男方基本月工资七千多,有年终奖金,另拥有公司股份)。
因生活困难现在妻子提出:要求男方先归还借条上的钱,因为借条上的两万多是女方妈妈处借来暂时周转用,当时要求写女方母亲的名字,后来男的说钱是妻子经手的,就直接写妻子的名字好了,他说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反正很快就会还的。但是,最近几次催讨,男的都说不给,耍赖说要把房子卖了可以还钱。(房子的事补充一下:房子是用彩礼钱买的,但是写上了两个人的名字)
……
请问关于借条能起诉吗?能不能要求他归还借条上的钱?
另外,我身体不好,带着女儿,
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承担医药费和母女的生活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丹(浙江)
提问时间:2009-09-03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