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无故克扣工资
离职无故克扣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共4个月,试用期三个月;3月16入公司,4月5日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了试用期从4月5日至5月16日(3月份未帮我缴纳社保,社保从4月份开始交的,但我有打卡记录证明我是3月16日开始上班的);公司的录用通知上有写明我的工资是1500元/月+提成(我有复印件,上面有主管、老总的签字),但合同上写的是850元/月、5天8小时(但上班后忙的时候常常加班)。我们公司每月底发上个月的工资,我的工资条上注明了我的底薪为1500元(基本850+技术650元).可是7月24日我离职后,8月底,公司发给我的7月份工资才249元,更不用说提成了。请问我要怎么才能得到我应该有的工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nn_y……(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9-02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