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的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规定,车辆买卖交付后,即使未办理过户手续,也不影响买方对交付后责任的承担。卖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一般不需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