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助
郭英律师河南新乡电话13837321299解答咨询:可以要求按照门面房屋补偿
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土地用途为宅基地的,按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支付拆迁补偿款,但其原房补偿款部分按1.2倍计算,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业损失等其它补偿;如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为其它用途的,按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