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进厂时间:2013年4月1日,事件经过:2015年12月28日早上9:00左右,处长在巡线时发现产线W2班没有焊接检查,于是问课长有无检查,课长问班长和员工,他们告知有检查,当时课长回答处长有,处长当时在车间大发脾气,并借此开除课长,并承诺将工资结算到2月底,课长没有同意,后改为记大过两次,并将课长降至工程师,在未经过当事人的任何同意下,发布了人事令,并注明记大过两次,请问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情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xmao(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01-07 20: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