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结婚六年了,今年夏天妻子妈妈出全款给妻子买了房,登记的是妻子和她妈妈的名字
除非对方母亲有明确约定之赠与自己的女儿,否则您是可以主张妻子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没有你的名字你就没份啦,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没有关系
你好,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