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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这个案子是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的。我们通过村上办事处写了这么一个协议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这个案子是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的。我们通过村上办事处写了这么一个协议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这个案子是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的。我们通过村上办事处写了这么一个协议,内容大致是这样的,有父亲母亲二人,母亲归儿子赡养,父亲归女儿赡养。老人各自的土地均由儿子女儿耕种,两位老人的土地补偿款均可本人使用其他人没有资格使用,老人的衣食住行 丧葬都由儿子女儿各自承担。我是属于儿子这方,我母亲于2015年10月左右通过法律程序要回了她的耕地和由我给她代为保管的土地补偿款,在我负责赡养期间产生了2万多的医疗费用也是由我自己出的钱,没有扣母亲的土地补偿款一分。现在我想问您我们之前些的那个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力?还有我母亲不止我跟妹妹两个孩子,赡养问题是不是可以重新分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6-01-07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