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重婚?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您和您对象应该是93年结婚,那么这个事实婚姻是可以承认的。
至于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法规定您和您对象应该去民政局“补办”婚姻登记。其登记效力追及至93年实际结婚时。
不知道这么回答是否满意。
目前国家不认可事婚姻。
现在办结婚登记不是重婚
算事实婚姻。
如果一方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算重婚。
如果你们去登记结婚,属于补办结婚证,不算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