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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进入现这家公司后,每天工作8小时,并且除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是双休外,其余都是单休。这已经超过了每周44小时工作的规定。并且每天公司都会在下班时间进行开会或者培训,一般以开会为主。早的话会在19点半结束,晚的话会持续到22点,并且也不包晚餐。这种情况不是偶尔出现,而是每天如此。这种开会的时间是算加班还是怎样?这种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么?或者说这种情况并不违法? 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极其盼望能够准时下班。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lons……(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8-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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