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种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种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甲方:某某 (某公司业务员)
乙方:某某(跟业务员合作的对象)
1、甲方在2009年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2、甲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若在市场上发生事故(质量引起),甲方必须立即处理。3、甲方必须随时备有库存(若公司无货除外)保证乙方市场发货。
4、乙方必须随时通知甲方市场所需产品。5、乙方必须在2009年还老款3万,市场库存下降2万(包括退货和现金)合计5万。乙方2010年老款3万,市场库存下降1万,合计4万。
6、某公司产品不能在门市销售;甲方不能把某公司产品带到乙方市场(客户)。以上协议乙方用房产抵押,并附复印件一份。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请问:1、这种合同虽然很简单但它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那这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2、说的用房产抵押,但房子是按揭的,已抵押给银行,合同需要用房产抵押吗?
3、甲方已经在实际中违背了多项:没有库存,随时没有货可供乙方销售、到七月份已经全部断货(因甲方与公司的矛盾导致没货)根本保证不了乙方发货,这种行为算不处违规?
4、因乙方前两年发货在市场上,有旧款久久收不起来,故定下的还款计划有没有效力?
5、甲方已把公司的产品发货到时乙方的客户处,这算不算违规?他们签定此合同时已明确说如果甲方串货的话,乙方拒绝回老款,这种行为可不可以?
6、甲方在七月份突然打乙方说要单方面终止合同,原因是公司要与他终止合同不给他供货,乙方有权拒绝终止合同吗?合同是双方共同签定的,不可能哪一个人单方终止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vshi(四川)
提问时间:2009-09-02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