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关于交通事故引起的拖车费咨询
关于交通事故引起的拖车费咨询 关于交通事故引起的拖车费咨询
8月30号晚,在高速收费站前,发生两车擦碰事故,我方为肇事方,全责。
当时以遵循快速处置原则,驶出收费站,并且没有堵在道路上.且为轻微事故
因对方要价高,双方调节不成,由交警部门扣车拖车
第二天保险公司车辆定损700元,但是
现就双方拖车费高达3000元产生异议,现咨询
一,只轻微刮蹭,车辆能开,对方,和交警还要拖车,产生高额拖车费,交警做法是否违规.
二,对方车辆既然能开 却被拖车 对方要求我支付高额拖车费是否不妥
附:法规已规定能开的情况 可自行开去停车场
无责方 不用扣车 拖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万恩(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09-09-0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