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是否还能要回自己的钱,如果起诉要以什么为案由
是否还能要回自己的钱,如果起诉要以什么为案由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任出纳,半年多时间吧,在盘账的时候账面上盘亏7000元,公司当时的处理方式是让其先补上,并承诺查清后再退还给她,朋友因为刚入会计这行,未经过太专业的学习,只考过一个会计从业资格证。阅历和经验不多,当时觉得问心无愧,一定能把事查清,所以就把钱交给公司了,公司给其一张标明“账面盘亏7000元”的收据,(有领导签字)。后来陆续查证了几笔,有近两千元吧,(查证后的款项未退还)但因为工作较忙及其它一些事(盘亏后我这位朋友已转到其它岗位),就把这事暂时放下了。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公司突然又通知其去查账,虽然她在场参与,但因时间较长有些事及凭证她也记不太清了,(她自己有一本每天进出款项的流水账,公司不采信)公司会计只是让其确认她任职期间的那些凭证及款项数额是否属实,然后就给出一个亏损又近两万元的结论,并让其签字,这次朋友很愤怒,要求彻底查清,但因为她自己能力所限吧,想请个专业的人来帮助其查,但公司未答应让外人来查的要求。该公司规模不是太大,在会计制度及凭证管理上有很多不符合要求及规定的地方,再加之朋友原来对会计的信任,可能未做到账目日结月清。同时它这里边有很多假账问题。虽然有她自己工作疏忽的原因,但其绝对没有贪污公司的钱款。
现在的问题是:她是否还能要回交上的那7000元,也咨询过本地的律师,有的表示好像没有充分的立案的理由(不当得利?),也问过一些人,但给的结论都比较消极,案件标的不算大,即使赢了执行可能也是问题,但朋友态度比较坚决不想罢手。一定要查明白
第一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法院能否立案,如果立案应由谁来查公司的账目,是法院的人还是法院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第二就是如果查账,那该公司如果提供假账怎么办,如何认定账目的真实性,当事人手里自己记的流水账能否被法院采信。
另外她干的出纳工作不是很复杂,就是通过银行或者现金(部分)收到钱后再按要求转到其它公司或者个人的账户上,再就是报销一些费用,大部分款项往来是通过银行走的。
恳请各位热心的朋友帮帮忙,朋友现在都快崩溃了,精神状态很不好,不是因为这点钱,而是不想受这样的冤屈,真的希望有比较熟悉民事及经济方面的律师给个详细点的解答。 不管建议如何,在此先谢谢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yyl(山东)
提问时间:2009-09-02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