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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自卫致人轻伤.请求法律援助.

自卫致人轻伤.请求法律援助. 父亲在外面和朋友吃饭.饭桌上和人发生口角.吵了几句就不欢而散.父亲就回到住处.紧接着对方带着10多个人到我们门口叫骂.让我们都出去.扬言要把我们赶出市场.我们也忍了.没有出去.因为我们是住在市场里面.可能有邻居看不惯.就打了电话报警.警察赶到.劝阻之下他们就回去了.随后.警察刚走10多分钟.对方拿着棍子和砖头又冲了回来.把刚好在门外的父亲打倒在地.我和哥哥为了保护父亲一起冲了出来.和他们打了起来.结果我和爸爸都被打昏了.妈妈报了警.警察赶到之前对方已经离开.随后警察叫来救护车把我们送往医院.检查结果我哥哥鼻根骨骨折.爸爸皮外伤.我没事情.可是从警察那里得知对方自行到医院检查.其中一人轻伤.对方扬言:自己在上海混的时间久了.认识很多人.现在他们通好了关系.警察帮他们了......现在对方要起诉.警察要抓我们.我们该怎么办?补充一下:对方拿来的武器都被警察带走了.我们是自卫吗?怎么办啊?不是我们的错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夲乄(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09-09-0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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