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后公司上诉,能否提起反诉
劳动仲裁后公司上诉,能否提起反诉 我于8月12日收到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如下,判决公司支付我的工资,因为我没有提出相关证据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所以判决要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确实在去年12月口头解除了劳动合同,因此我不服劳动仲裁结果。
因为我在上海,所以委托了一个朋友于8月18日到法院去起诉公司,但是法院说委托书不光要签字,还要公证处公正。因此18日没有被法院受理。当天法院告诉我公司已经起诉我了,我问是否我可以反诉,送达的那位法官说可以,因此我就想通过反诉而不起诉,这样可以合并审理,然后我就于28号去广州拿了法院的传票,然后当天提交了反诉状,回到了上海。
但是现在广州那边督办我的这个案子的法官说不能反诉。
现在想咨询下:
1.法官说不能反诉是否合法,我看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在司法解释中说明不能反诉啊,民事诉讼法也没有说明不能反诉。如果法院的不合法,我该怎么办,我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怎么办。现在已经过了起诉的时效了。
2.如果公司起诉我以后,法院改判了仲裁结果(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说是我自动离职的),原先的仲裁是否就失效了?那么如果我继续到中院提起上诉,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改判,并支持我原先在劳动仲裁中提出的请求(判决确认公司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an5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9-02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