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在校与同学开玩笑不慎发生意外,学校是否有责任呢?
这种情况学校是不承担的,因为学生已经是十周岁以 上了
你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你好。1、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学校是承担过错责任。
2、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义务的,可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3、如需帮助,你可直接来电免费咨询。
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