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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我是一名待转业军人,当兵十二年,结婚四年,孩子马上四岁了,婚后我家人给妻子安排了工作,但我妻子有开了一个店面,开店时我投资了三万元左右,婚后除开店时投资的三万多元外,我的工资基本用在了她和孩子身上,但由于以前很信任她,我也没有留下汇款的小票和共同消费的证据,现在部队刚给我停发工资,她的店也在我回家后不久回房主拆迁关闭了,我以前我没过问过他店里的情况,在她提出离婚后,她说开店的钱是她从她娘家拿过来的,开店也陪了,我给她的钱是我应该给她和孩子的生活费。由于我和父母同住,孩子基本是我父母给带的,包括孩子的奶粉、衣服和她在家的吃喝。当然她也给孩子买过。我知道并参与过她开店时一些团购的赢利情况,并且她花钱大手大脚,钱现在也基要都在她手里,我停发工资后由于部队一时还没有给我结算转业费,现在我生活都成了问题,可她拉出与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待转业军人(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1-08-17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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