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报复
1、“要求公安机关不立案处理”这种做法,公安机关不应该接受,如果接受就是渎职。 2、要求原办案单位依法纠正,重新立案侦办,依法追究盗窃嫌疑人的责任。 3、对打人的情况,及时报案,一定要法医鉴定,也要求依法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