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纠纷打架,对派出所处理结果有疑问
纠纷打架,对派出所处理结果有疑问 具体经过:2011年8月1日下午,因前日刘父被卢某恶意殴打至牙齿松动,刘父前往问询,想出气,却被坐于面的车上的卢某持三十多公分螺丝刀重击头部,造成左额角约四公分长的伤口,大量出血,刘子半途发现,上前阻拦,也与其发生身体摩擦,刘父与卢某纠缠至当地派出所民警前来。事后,卢某五十余岁,身体无伤,右嘴角动脉破裂,刘父称其是纠缠过程中猛然下车撞在车门角致伤,卢某坚称被刘父击伤。刘父六十岁,左额头留有疤痕,并每日有阵痛,左眼角淤青,医院方为其开出10日假条证明。刘子十八岁,被踢伤睾丸,瘀伤十日后渐渐消散,双手臂亦有多道抓痕淤青。刘家医药费两千一百余元,卢某医药费百余元。
派出所调查称,此为刘父带有报复性殴打他人,刘子也有打架斗殴行为,双方最多受到轻微伤,将判处刘父15天拘留,刘子5天拘留,卢某10天拘留。后刘父未避免儿子拘留处罚,同意派出所调解,双方各承担一半医疗费。
请问律师,这件事是否得到公正处理,刘家是否能得到全部医疗费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uzdb……(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08-16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