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样的钱能收回来吗?
这样的钱能收回来吗? 事由:我有一个同乡08年4月让我帮他代购了一批货物合计货款24万多,当时因为是同乡关系没有签合同(但有他签字的送货清单,),当时他口头说一个月内付清,08年陆陆续续付了14万,09年他一直以资金没到位和在贷款等理由一直没付过钱,在09年6月份发现他欠别人有70多万,当时他就写了一张11万元的欠条给我(包括借给他的现金)并承诺09年12月前付清,可现在的情况是他失踪了1个多月了,他老婆也在这几天也不见了。
几个问题跪请各位法律精英指点迷津.
1.他构成诈骗罪吗?(当地基本上跟他认识的都多多少少让他以借的名义骗了数额不等的现金及货物)
2.我目前应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3.他现在表面上看是没有还款能力,但是以他的生意情况去年应挣了不少钱,去年底他从银行提出40W转移到另一个私人帐户中,我想请问我能用什么样的合法程序知道他的资金去向?
(如果有那位这方面的高手愿意帮助我追回欠款,我愿拿出欠款的一半做为代理费)
补充:(欠条是同乡打的.盖的是他公司的公章,他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他老婆)
期待各位解答,万分感谢!泣血求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人好让人欺(四川-攀枝花)
提问时间:2009-09-01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