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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失业就业

失业就业 我是02年的师专毕业生,由于我们县的原因,我一直没有就业。但是,比我毕业晚的,还有比我学历低的和一些非师范类毕业生都进了中学,小学,甚至高中,我们县老百姓都知道:没人没钱想就业,难。 我们毕业以后,我们县7年没有招老师。缺老师,但是政府却不招,请问 政府这样做是不是合法 ,是不是把我们那7年的就业权利和机会给剥夺了? 今年我们县光小学教师就招99人,听说,报名的差不多都能考上,可恨的是,我们却不能报名,而政府给的理由是你们以过30岁。请问 我们30岁之前,政府几乎没有给我们机会,现在,机会来了,又把我们据到了门外 就是不让我们 考 ,政府这样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还有,鱼台县人民政府结合教育部虚报在校学生数,套取国家教育资金,今年五月份,山东省教育督导检查,鱼台县向上级汇报说鱼台县年年招老师,其实并不是这样。 
     我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大学毕业后还不如农民工,我们没有地,什么保障也没有,因为我们是待业人员。可是,9年过去了,依然如此,是不是就像政府所说,你们的命不好,认了吧。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ONGYI……(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08-1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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