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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三方签约,但还未收到回寄的三方时的权益保障问题

关于三方签约,但还未收到回寄的三方时的权益保障问题 通过笔试面试合格后,签三方,将盖好学院、学校、自己签字和单位提出的就业附加条款寄到其总部北京,说是要1月底才会盖章回寄到重庆(我是重庆的学生),然后现在有一个单位补录可以让我签三方,但是我现在不想毁约。请问,如果我已寄三方的单位因为一些原因,没有给我签三方,是否构成毁约或欺骗应届生,因为12月底寄过去的,三方未到手,有些担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qut20……(重庆-巴南)
提问时间:2016-01-0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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