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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面包车在隧道里侧翻变形后10分钟内,车主未来得及放置警示标志,发生二次交通事故,面包车驾驶有责吗?

面包车在隧道里侧翻变形后10分钟内,车主未来得及放置警示标志,发生二次交通事故,面包车驾驶有责吗? 因昭通市盐津县境内高速公路隧道里路面大量积水,且漂浮着汽油,一面包车在未超载、未超速,正常行驶下,仍失控左侧翻,与隧道右侧碰撞反弹至隧道左侧停下。面包车车头车尾均严重变形,车内一共7人(含驾驶员)立即开始自救。当驾驶员费力地从车子里爬出来后,不顾身体的伤痛,就立即开始寻找警示标志,就在这时,后面一辆三厢轿车在隧道右车道突然刹车,紧跟其后的一辆大货车因刹车不及时,与三厢轿车发生追尾(两辆车均未与面包车有任何接触),并在面包车侧翻位置前方20米处停下,致使三厢轿车后排座一乘客昏迷休克。请问,面包车驾驶员是否应承担因未及时放置警示标志,造成二次事故的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盐津(重庆)
提问时间:2011-08-16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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