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公婆有4个儿子,我对象是老二。老大和老四结婚时都给盖了房,分了一套院子。我们结婚时公公已去世,婆家状况不好,我家善良,我自己在市里买的房做了我俩婚房(我俩在市里工作),至今住在我的婚前房产中。老三智力有些问题,一直单身,和婆婆住在老房中,婆婆对老三很心重,偏向。
今年,老房要拆迁。我不是想争房产,我只是想明白一下,我对象工作身体都不好,作为儿子中的一个,他对他家的老房是否有部分权利。我觉得在老三和婆婆在世之年,老房子归老三一个人是可以的,也是应当的,但在他们过世后,这房子至少应有我对象一半?因这套老房实际应是老三和老二共有的,另两个儿子都各分到一套房子院子。
我能否和婆婆提一下,让她明确一下?
她现在一心为老三想,我对象一向不在她关心之列。我对象虽常在下岗边缘,做辐射性工作,工资甚少。但因我工作(曾经)不错,我们在市里工作生活。她也一向只是向我们索取,不曾顾及,我也不要求她顾及,因为我们毕竟在市里,没权利再向他们索取。
只是老三并无儿女,他和婆婆百年之后,这房子的部分权利难道也不能归我们所有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双子何辜(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8-1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