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公婆有4个儿子,我对象是老二。老大和老四结婚时都给盖了房,分了一套院子。我们结婚时公公已去世,婆家状况不好,我家善良,我自己在市里买的房做了我俩婚房(我俩在市里工作),至今住在我的婚前房产中。老三智力有些问题,一直单身,和婆婆住在老房中,婆婆对老三很心重,偏向。
今年,老房要拆迁。我不是想争房产,我只是想明白一下,我对象工作身体都不好,作为儿子中的一个,他对他家的老房是否有部分权利。我觉得在老三和婆婆在世之年,老房子归老三一个人是可以的,也是应当的,但在他们过世后,这房子至少应有我对象一半?因这套老房实际应是老三和老二共有的,另两个儿子都各分到一套房子院子。
我能否和婆婆提一下,让她明确一下?
她现在一心为老三想,我对象一向不在她关心之列。我对象虽常在下岗边缘,做辐射性工作,工资甚少。但因我工作(曾经)不错,我们在市里工作生活。她也一向只是向我们索取,不曾顾及,我也不要求她顾及,因为我们毕竟在市里,没权利再向他们索取。
只是老三并无儿女,他和婆婆百年之后,这房子的部分权利难道也不能归我们所有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双子何辜(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8-15 14:1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