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请教下关于车位补充约定的问题
请教下关于车位补充约定的问题 最近买了个车位,合同补充约定上有一条:双方确认:买卖合同第十条关于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的规定不适用于该车位。甲方有权按需要自行调整地下车库中该车位以外部分的划线/导向标志或标线、道路、其他车位等周边环境;有权按照车位管理部门的要求调整车位编号、车位设计、车位设施等,对此乙方不持任何异议,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请问这个条约是不是指开发商有权自己调整我车位的编号和设计还是调整我车位以外的车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28746……(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1-03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