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14年7月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公司未按合同完工(
2014年7月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公司未按合同完工( 2014年7月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公司未按合同完工(设计图及报价单上还有部分项目未施工且施工现场部分设计和设计图不一致),在合同竣工日未完工,投诉12315后对方继续施工,打电话确认不影响后续施工后我们先搬迁入住,入住后发现部分施工质量有问题且部分施工项与设计图有差别,电话沟通需改进后对方口头答应后并未实质实施,因此我方也未给工程余款,至今为止仍有施工工具和施工材料存放施工现场,前几天装修公司以我们搬迁入住视为认可装修却拒支付尾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余款及利息,我出庭了,开庭的时候向法官表面了无法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的原因,法院的人表示可能会来现场勘察核对后再出判决书,但前几天收到支付余款的判决书。
因为没有专业人事的指导,导致第一次上庭非常被动且许多有利证据都无法得到体现。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如须再次开庭我希望能聘请律师帮助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by12……(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6-01-03 11:04